不少駕駛員喜歡開車時進行手機通話、刷微信。據調查顯示,佛山交通事故律師A了解到,當地由于開車玩手機造成的輕微交通事故達20%。
今年10月,江蘇江陰交警接到報警稱,當地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小轎車開進了綠化帶。民警抵達現場后發現,事發路段一片狼藉,沿途十多米綠化帶及路燈指示牌被撞壞,一輛黑色現代轎車已被撞得面目全非。
據現場駕駛人B描述,事發時,他拿在手里的手機不慎掉落,為圖省事,未停車便彎腰去撿。誰知沒把好方向盤,一頭撞向路邊綠化帶,又連續開出去十幾米。一部手機引發一起事故,據估算,僅車輛修理費用就需要四五萬元。
江陰XX介紹,目前當地交通事故中,兩成輕微交通事故由于開車玩手機引起。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現在越來越多的人成為所謂的“手機族”,即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想看著手機拿著手機。但是在有些場合是不能這么做的,比如駕駛員在開車的時候是不能玩手機的,若開車玩手機被抓會如何處罰?
湘潭律師C提醒大家,開車時打手機導致大量違規駕駛行為,如突然降低車速或剎車,因身體不平衡猛踏油門,方向把握不穩,忘記使用提示燈光,發現險情時猶豫不決、反應遲緩、操作不當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
(二)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后窗范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XX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四)下陡坡時熄火或者空檔滑行;
(五)向道路上拋撒物品;
(六)駕駛摩托車手離車把或者在車把上懸掛物品;
XX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
XX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
交通違法的處理:(被交警抓到)違法扣分
1、闖紅燈,記6分,罰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