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解釋
基本詞義
◎ 俳
〈名〉
(1) (形聲。從人,非聲。本義:雜戲,滑稽劇)
(2) 同本義 [farce]
俳,戲也。…亦曰優,曰倡。——《說文》
俳,優樂也。——《三蒼》
是時二世在甘泉,方作觳抵優俳之觀。——《史記·李斯列傳》
(3) 又如:俳舞(雜戲歌舞)
(4) 伶人。指以舞樂雜戲為業的人 [buffoon]
擊鼓歌詠作俳倡。——《漢書·霍光傳》
諧笑類俳倡。——漢· 班固《漢書·枚乘傳》
(5) 又如:俳倡(俳優,伶人);俳長(俳優的頭目);俳子(俳優之子);俳兒(俳優。亦指俳優之子)
(6) 對偶,駢儷 [a type of writing]。如:俳偶(對偶駢麗);俳語(講究對偶的駢體文字);俳麗(對偶駢麗)
詞性變化
◎ 俳
〈形〉
(1) 詼諧 [comic]
好為俳諧雜說,人多愛押之。——《北史·李文博傳》
(2) 又如:俳笑(戲笑);俳謔(戲言。俗稱開玩笑);俳體(又稱俳諧體。形式上出奇弄巧,或涉于游戲譏笑);俳說(戲笑嘲謔的言辭)
◎ 俳
〈動〉
安排。用同“排” [arrange]
后日我家俳酒饌。——《敦煌變文集》
康熙字典
俳【子集中】【人部】 康熙筆畫:10畫,部外筆畫:8畫
《唐韻》《正韻》步皆切《集韻》《韻會》蒲皆切,音牌。俳優,雜戲。《史遊急就篇》倡優俳笑,是優俳一物而二名也。
又《集韻》蒲枚切,音裴。俳佪,亦作徘徊。《淮南子·本經訓》坐俳而歌謠。
說文解字
說文解字
俳【卷八】【人部】
戲也。從人非聲。步皆切
說文解字注
(俳)戲也。以其戲言之謂之俳。以其音樂言之謂之倡。亦謂之優。其實一物也。從人。非聲。步皆切。十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