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的產生基于使用在先原則。
可以申請注冊的商標有:商品商標、服務商標、聯合商標和證明商標。
加拿大對商標注冊的類別沒有作相關規定,一個商標申請可以包含任何商品和服務。
加拿大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和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
申請人主體資格
在加拿大打算使用以及打算被許可使用商標的人;在加拿大已經使用商標的人;
其所屬國是巴黎公約或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已在其所屬國注冊或申請注冊該商標并已經在任何地方使用該商標的人;已經在任何一個巴黎公約或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使用該商標且該商標已在加拿大馳名的人;以上4項的繼承人。
申請所需文件
商標圖樣。
申請人簽署的委托書。
申請書,包括申請人的名稱和地址,商標名稱,指定商品服務類別及具體名稱。
加拿大商標辦理途徑分析
加拿大非馬德里成員國,因此,只能通過單一方式予以辦理。大商標的續展:每次續展的有效期為15年。冊官發出續展通知后6個月內可以申請續展。
加拿大商標注冊流程
形式審查:申請遞交后 對提交的申請文件、商標圖樣、委托書等文件進行的合法性審查;符合規定的,將授予申請日和申請號。
實質審查:根據法律審查商標是否具有可注冊性、是否與在先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是否違背商標法的禁用條款。不通過實質審查的商標,審查官將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告知駁回理由。人在接到該駁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內可提交復審,否則,該申請將被視為放棄,申請日和申請號均不予保留。
公告:經審查,審查官認為商標申請可以被接受后,便會在加拿大官方商標公告上刊登公告。告日2個月為異議期。
提交使用聲明:經過上述程序后,商標專利局頒發 “允許通知”,非注冊證;基于打算使用的商標,在簽發注冊證之前,頒發 “允許通知”之后的6個月內,申請人必須提供在商業中真實使用商標的聲明,可以申請延期。
注冊核準:商標專利局接到真實使用聲明后,再次進行審查。經審查決定接受真實使用的聲明,頒發注冊證書。順利的申請過程(如果沒有駁回、異議等情況出現)大概需要18-26個月。
加拿大商標使用有效期
從注冊日起算15年 ,注冊有效期滿需繼續使用的,應在注冊有效期滿前6個月申請續展注冊,每次續展注冊有效期為15年。
官方回執時間:2周
注冊所需時間:18-26個月
商標異議期限:2個月
連續不使用撤銷:3年
官方使用語言: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