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 |
解釋 |
出處 |
賄賂公行 | 賄賂:因請托而私贈財物;公行:公開做。指公開行賄受賂。 | 《陳書 皇后傳 后主張貴妃》:“內外勾結,轉相引進,賄賂公行,賞罰無常。” |
招權納賄 | 招權:弄權,攬權;納賄:接受賄賂。抓權力,受賄賂。 | 宋 葉紹翁《四朝聞見錄 臣寮雷孝友上言》:“遂招權納賄,其門如市。” |
貪賄無藝 | 賄:財物;藝:標準、準則,引伸為法度、限度。貪求財物沒有限度。指反動的統治階級無限制地搜刮民財。 | 《國語 晉語八》:“及桓子驕泰奢侈,貪欲無藝。” |
貪污受賄 | 利用職權非法取得錢財。 | 鄧小平《堅決打擊經濟犯罪活動》:“盜竊國家財產,貪污受賄,這是現錢買賣,清清楚楚,不容易搞錯。” |
貨賄公行 | 同“賄賂公行”。 | 《魏書·刑罰志》:“天平后,遷移草創,百司多不奉法,貨賄公行。” |
贓賄狼藉 | 指貪污受賄,行為不檢,名聲敗壞。亦作“贓賄狼籍”。 | 《陳書 蔡景歷傳》:“天嘉之世,贓賄狼藉,圣恩錄用,許以更鳴,裂壤崇階,不遠斯復。” |
政以賄成 | 形容舊社會政治腐敗,官場黑暗,不行賄就辦不成事。 | 先秦 左丘明《左傳 襄公十年》:“今自王叔之相也,政以賄成,而刑放于寵。” |
攬權納賄 | 攬:把持。納:接納。把持權勢,并接受賄賂。 | 清·無名氏《官場維新記》第六回:“到了湖北,方才曉得李統領因為京里有人參他攬權納賄等事。” |
賄貨公行 | 同“賄賂公行”。 | 《周書·晉蕩公護傳》:“任情誅暴,肆行威福,明黨相扇,賄貨公行。” |
贓賄狼籍 | 見“贓賄狼藉”。 | 宋·司馬光《資治通鑒·唐中宗景龍三年》:“中書侍郎兼知吏部侍郎同平章事崔湜、吏部侍郎同平章事鄭愔俱掌銓衡,傾附勢要,贓賄狼籍,數外留人,授擬不中,逆用三年闕,選法大壞。” |
賄賂并行 | 賄賂:因請托而私贈財物。指行賄受賄的事情到處都有。 | 《左傳 昭公六年》:“亂獄滋豐,賄賂并行,終予之世,鄭其敗乎?。” |
貪財好賄 | 賄:賄賂。貪圖財物和喜歡賄賂 | 元·關漢卿《裴度還帶》第四折:“差小官體察民情,因傅彬貪財好賄,犯刑憲負累忠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