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不及嗣的成語故事

拼音fá bù jí sì
基本解釋嗣:后嗣,子孫。懲罰有罪的人不能株連他的子孫。
出處《新五代史·唐臣傳·任圜》:“以子先人,固難容貸,然罰不及嗣,子可以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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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成語出處和典故
※ 與(罰不及嗣)相關的成語及歷史出處:
成語 | 歷史出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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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鼎鼎 | 清 李寶嘉《官場現形記》第24回:“你一到京打聽人家,像他這樣大名鼎鼎,還怕有不曉得的。” |
囊螢映雪 | 元 賈仲名《蕭淑蘭》第一折:“雖無汗馬眠霜苦,曾受囊螢映雪勞。” |
超俗絕世 | 漢·趙壹《非草書》:“夫杜崔張之,皆有超俗絕世之才,博學余暇游手于斯。” |
章甫薦履 | 《文選 賈誼<吊屈原文>》:“章甫薦履,漸不可久兮。” |
力小任重 | 《周易·系辭下》:“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謀大,力小而任重,鮮不及矣。” |
雪兆豐年 | 清·李汝珍《鏡花緣》第三回:“古人云:‘雪兆豐年’。” |
寸步不離 | 南朝 梁 任昉《述異記》:“夫妻相重,寸步不相離。” |
視微知著 | |
萬無一失 | 漢 枚乘《七發》:“孔老覽觀,孟子持籌而算之,萬不失一。” |
必由之路 | 先秦 孟軻《孟子 告子上》:“仁,人心也;義,人路也。”宋 朱熹注:“義者行事之宜,謂認路,則可以見其為出入往來必由之路,而不可須臾舍矣。” |